轰动已达半年之久的“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终于等到了开庭,真不容易。六个月来,公众都要被搞疲了,也快被搞晕了,而原告当事人已经被搞疯了。
事件初起时并不如后来那般复杂——2月19日警方接到原告报案称被轮奸,2月21日将涉案李某某等五人抓获,随后进行了预审,李某等人并不抗拒交待案情,并能对整个案发情况一一作答,交待案情与受害人报案反映一致(京华时报),经实地调查取证之后,3月7日五人被检方批准逮捕。
顺利进展到此为止。在那以后的五个月里,在法庭之外、舆论之间,貌似简明清晰的案情日益变得扑朔迷离,各方猛料迭出,隔空对骂,终于演变为一场全民口水混战。
李某某无疑是其中焦点,也是变故最大的一方,第一位律师因为其母梦鸽“要求太高”黯然辞职,接任的律师和顾问则满足了梦鸽的所有要求,乃至被视为难度超高的“无罪辩护”。很多不明不白的“猛料”随后陆续放出,比如“陪酒、卖淫、敲诈勒索”等等,经过几个月的艰难塑造,一个完全逆转的案情轮廓呼之欲出。
终于在8月28日法槌一落,李某某当庭翻供,“不承认”殴打,“不承认”发生关系,称自己喝醉,什么都“不 知 道”!
这一连串娴熟的“不承认”和“不知道”,不禁令我们想起了刚刚结束的另一场庭审——这算什么?口气都一模一样的?今年要流行翻供么?
当然,翻供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他翻的有根有据,而且,还要解释得通原先的供认——那位前辈说是受到了纪委的压力,小伙伴你呢?
律师团早就准备好了,梦鸽开庭前递交材料,指称警方对其子进行了长达30多个小时的疲劳审讯,引供诱供,相当于变相的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没想到开庭当日还留有如此惊天猛料,此前从未爆出,而只集中火力于攻击原告的“特殊身份”,不得不佩服辩方的战略与隐忍。
我们越来越难以分清,到底是李某某落进了陪酒女的圈套,还是我们落进了辩方智囊团精心导演的剧情。
当然,已经开庭了,我们不做有罪推定,静待法庭的结论。然而真相只有一个,假如李某某翻供成功,则警方逃不脱“刑讯逼供”,必须承担其违法责任;假如翻供失败,则李某某不但脱罪无望,而且须罪加一等,律师团和梦鸽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必须追究。
要么李某某有罪,要么警方违法,两者必居其一,我们不偏不倚地等待结论,但也不介意欣赏任何形式的和稀泥,来毁掉公众的全部信任。
与李某某这边谋略超群的律师“梦之队”相比,其余四名被告的辩护人乱作一团,各卫其主,成为李某某生死攸关的最大风险。
果然,同案嫌犯魏某竟承认亲见李某某两次殴打原告,一次在车里,一次在房间内,把梦鸽女士急得当庭发火,怒斥其律师“误导”证言,双方发生争执。
而受众只有哑然失笑——律师如何能“误导”出从未发生过的情节?还有鼻子有眼的打了两回?如果殴打纯属子虚乌有也应该叫“捏造”才对。
当然,真相也只有一个,要么魏某作伪证罪加一等,要么李某某殴打属实,离判定强奸只剩一步之遥。
兄弟本是同林鸟,大祸临头互相咬。法庭上一定很热闹,可惜没有微博“直播”,我们无缘赏析,但可以肯定,只要犯罪事实存在,一定能露出马脚。
尽管李某某团队号称胸有成竹,但五个小伙伴统统逃脱罪责是不大可能的,五男一女关在房间里啥都没干,你让谁信?
之所以有人对无罪辩护充满信心,可能来自于控方缺少精斑体液之类直接物证,而摄像头到走廊为止,所以在房间内发生的事情存在一定演绎空间,比如谁上了谁没上、谁先谁后,每一个细节都生死攸关,小伙伴们一定会为此争辩起来,错过如此精彩庭审真是三生的遗憾。
李某某当然有权辩称自己醉的人事不省,但也必须证明自己是如何开完车喝酒,喝完酒又开车,开车回家又从家开到酒店,没有驾照只有酒,安全驾驶无事故,然后却在进入房间后立即醉倒,“什么也不知道”了。
编出这样的传奇似乎很难,但考虑到半年以来的一系列精彩演绎,我们认为辩方有这个实力,拭目以待。
梦鸽女士一直在本案中获得仅次于李某某的关注,今天也不例外,她衣着格外艳丽,彰显了信心,并在庭审结束后匆匆赶回单位,为总政歌舞团60周年登台献礼,据称,她演出完美,毫无异样,观众报以了热烈的掌声。
不得不承认,真是一个好演员。
个人观点:
爱子被抓,梦鸽动用各种社会资源,为儿子脱罪进行系统性的运作和奔走,期间的作为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给人的感觉是中国的司法在这个女人的步步紧逼下,似乎弱势了很多。或许是这件事本来就有蹊跷,但是法律的公正应该有程序化的运转和保障,现在却成了梦鸽的表演时间,这个演员对于台上、台下似乎已经没有界限了:呼啸来去间更换律师,坚称李某无罪,指使枪手发明“轮流发生性关系”高论,控告酒吧敲诈,揪出秦火火,国家信访局上访,质疑警方刑讯逼供,咆哮法庭在庭上发火怒斥同案嫌疑人,指使律师职责杨女士从事某种职业,给法院写公开信语含威胁~~~~~~。梦鸽女士的表演和作为,让我们直观地看到了李某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方式,打人滋事,无证驾车多年,强奸轮奸,以梦鸽女士的泼辣和睿智,为什么就对此那么地熟视无睹、习以为常呢?一样米养百样人,当权势成为一种骄横的时候,她认为理所应当,社会公众却早已胸闷气短,此情此景,不服不行。
[ 本帖最后由 zjdxm2003 于 2013-8-29 16: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