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3日电 为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国际实践看,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具有一定公益性,多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责。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社会公益属性更加凸显。《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坚持公益优先,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灵活、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根据该管理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为组织公平的股票转让提供保障,公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或传播股票转让即时行情。
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职能包括:制定和修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组织、监督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等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或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据悉,《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为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区域性试点转为面向全国的规范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敲定 做市商制度获批
据现代快报报道,上个月刚刚正式挂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又有了新动作。2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即日开始实施。《办法》对新三板挂牌股票转让方式的规定引人注目: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做市商制度获批
“真是没想到做市商制度这么快就出台了。”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武汉首批登陆新三板的企业之一,2月2日,公司董秘王鹏飞介绍,2012年9月7日在新三板挂牌以来,因交易细则未确定,定价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交易并不活跃。“做市商制度出来后,公司股票的交易肯定会活跃很多。”王鹏飞认为。对此,东方证券南京营业部首席分析师吴亚俊表示认同。他说,有了做市商制度,相当于交易双方有了中介,能够以更加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股票流动性也更有保障。
在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看来,采取做市商制度,将能有效发现企业的价值,这将有利于新三板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