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冬天,天津境内的一所大学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案子的发生固然让人惋惜,可学校的处理方式更加让人匪夷所思。
受害者是一名大学一年级的女生,该女生寒假期间没有像其他女生一样选择马上回家。正是这几天的逗留,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案件刚刚发生便引起了校方的高度“重视”。专门负责此事的领导班子,在第一时间做出了三个决定。1、全面封锁消息,2、对该女生进行贴身照顾,3、迅速商讨处理办法。对于第一个决定还可以理解,对于第二个决定也无话可说。但是当第三个决定有了结果的时候却是哗然一片。
校方通过“慎重”考虑,最终经“研究”决定,为了受害者的声誉着想,校方建议受害者对此事就此作罢,考虑到受害者的将来和前途,校方愿意为受害者预留一个研究生名额。
这件事情是我从一个好友那里听来的,恰巧好友也在这所大学读书。好友说完了整个事件的经过,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有强烈的呕吐欲。莫名的哀伤过后,心里除了对受害者的惋惜和对罪犯逍遥法外的愤恨之外,感觉更多的是阴险、讽刺、滑稽。
这个事件见仁见智,这里我只说自己的看法。
1、肮脏的罪犯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因为此次得手,罪犯的心理天平会更加失衡,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2、受害者的声誉根本谈不上保护,如果勇敢站出来指正罪犯,别人还会出于你是受害者的角度考虑,给予足够的理解和同情,可是这样的处理,风言风语更甚。
3、校方的处理重心显然是出于自己的“声誉”,让他们所关心的,仅仅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整个事件的传播范围控制到了最小,但是这样的处理方式真的是在保护学校的声誉吗?没有公理,何谈声誉?为人师者,怎么可以愚蠢到这个程度?
4、如果校方还不至于愚蠢到这个程度的话,那么整个事件就变得十分阴险了,是什么特殊的原因,让他们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来保护一个强奸犯?
5、最讽刺的就是这个研究生名额,先抛开受害者有没有资格读研究生和是否有导师愿意用心带不讲,学校的这种处理方式直接给受害者打上了一个永远的烙印,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日子里,各种生活的印记会反复提醒,你曾经被强奸。
6、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恐怕再也没有平复的可能,学校彻彻底底的强奸了他的灵魂,如果说伤害受害者的是罪犯,那么毁掉受害者的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