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y1979 2018-11-24 12:31
这边回购那边减持现象引关注
最近一段时间,A股受内外环境影响持续调整,上市公司回购因对投资者信心的积极影响而被寄予厚望。然而,部分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在回购的同时减持,且减持股份超过回购,引发不少关注。对此证监会23日发布有关通知,明确了任何人不得利用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欣
证监会23日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称,有回购股份意愿的上市公司,要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
回购三大数据已创下A股纪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完善股份回购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全体董事应当履职尽责,确保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后的股权分布原则上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证监会特别指出,任何人不得利用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不得通过“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行为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股份回购等信息依法公布前,必须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未经法定或章程规定的程序授权或审议,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对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股份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截至11月9日,A股市场共有557家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累计回购40.5亿股,累计金额达343.16亿元,回购家数、回购股份数、回购金额三大数据均创下A股历史纪录。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回购方案金额上限,回购上限可达1257.4亿元,若剔除目前已经回购的金额,仍有914.24亿元回购空间。
回购松绑后有公司趁机减持
记者了解到,上月底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公司法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涉及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以及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和建立库存股制度。此举被业界认为是对上市公司回购的“松绑”,因为此前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主要限于注销。
统计显示,自政策“松绑”至上周(11月18日)的仅仅二十来天,发布与回购股份相关公告的上市公司达107家之多。很明显,这与股份回购得到政策力挺密不可分。然而,部分上市公司这边出资回购,股东却在那边大举减持,受到投资者诟病。
其中,上市公司英威腾近日公告,今年5月22日至10月31日,其实际控制人黄申力、董事杨林大量减持,分别减持976万股和407万股,涉及金额约为5500万元和2800万元。而在此之前,英威腾决定进行股份回购,根据计划,英威腾拟以4000万元至1亿元资金,最多回购1183.44万股。公司日前披露,截至10月31日累计回购约905万股,回购总金额为4377万元,仅为黄申力、杨林减持金额的一半左右。类似在回购期间大幅减持的还有亚光科技、维维股份、英威腾等上市公司。
“对投资者来说,在当前的阶段,应该更注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避开这样的股票。”某私募基金董事长表示,上市公司一边回购,股东一边却在大幅减持,说明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前景缺乏信心而急于套现,至少继续经营意愿不强。
上交所:
回购期限延长至一年
上交所周五发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允许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发行优先股,上市公司实施回购的期限由半年延长至一年。《回购细则》明确,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进行的股份回购,在持有半年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这一安排,主要是为上市公司平衡好股份回购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更为灵活的市场化手段。
针对个别公司在股份回购中预期不明、随意变更的情况,《回购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误导投资者
同时,《回购细则》还在总结相关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对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投票承诺、董事会意见等从信息披露上作出了规范要求,防范出现“忽悠式”回购提议误导投资者。
操作市北高新机构被交易所警告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欣)市北高新周五一字跌停。由于市北高新股价涨幅偏离,上海证券交易所曾经在11月21日就市北高新近期异常走势向部分券商下发《关于部分客户交易异常的提示函》。截至记者发稿为止 ,海通证券并未对此给出回应。
上交所在提示函中表示,鉴于该股近期走势异常,上交所已将其列为重点监控股票,加强异常交易的监管。提醒客户参与该股交易较集中的部分券商要履行管理责任。提示函列出了相关券商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通过有效方式向全体客户充分提示该股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督促其理性投资,审慎交易;加强对该股的交易监控,及时发现、制止可能存在的异常交易行为等。上交所要求相关券商需将采取措施的情况在11月30日前书面回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3日表示,近年来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水平不断提升,囊括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各类违法行为,对辖区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证监会将继续整合行政处罚力量,上下联动,严惩资本市场违规行为。
据悉,作为创投概念股的急先锋,市北高新曾在11月5日至11月22日期间共计14个交易日的时段里,股价从3.54元被急吼吼拉到了11.36元,累计涨幅222.73%,其间经历了12个连续涨停,10个“一字板”。
11月23日市北高新直接“一字跌停”,资金争先恐后夺门而出,但其换手率竟然连1%都不到,截至收盘,跌停板上还有100万手上下的卖单在排队,而在此前的11月20日,市北高新甚至当天的换手率能高达25.83%,一前一后落差巨大,如果按照11月23日的成交量来算,要想消化跌停板上的卖单,还尚有时日。11月23日,创投板块前期的明星股九鼎投资、鲁信创投、光洋股份等也都跌停。
高送转比例不得高于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欣)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周五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其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降50%以上或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深交所同日发布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其中提到,上市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该报告期的高送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