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max34 2013-3-11 07:50
网络fp4月起全国推广 网购不纳税将成历史
[size=4]近期,有俩会代表称“网购不开fp不纳税已成潜规则”,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引发热议。国家税务总局3月7日公布了《网络fp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fp管理系统代开网络fp,该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网络fp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fp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fp。
使用纸质fp,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办理fp领购、验票、抄报税等事项。推行网络fp减少了这些环节,可降低成本。
办法规定,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fp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fp。据悉截至去年上半年,全国已有19个国税系统单位开展了网络fp试点。
有分析人士认为,网络fp加快推广能够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缓解网上购物经常无fp的难题,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