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xch21 2007-3-5 16:04
委员将建议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
核心提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喻权域表示,他将提出建议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当前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
在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喻权域表示,他将提出建议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
香港《文汇报》报道称,喻权域表示,当前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专项立法,对那些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侵华翻案,特别是为日本侵华战争翻案的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
rbxb 2007-3-5 17:21
这个代表太弱智了,学术自由是每个学者的基本权利。我们可以鄙视一个学者的观点,但是要保障他做学术的权利。
今天人大能够通过惩治汉奸言论法,那么明天有可能会通过惩治跟政府唱反调言论法。那样国内还会有真正做学问的人吗?
这样的人能当上人大代表,真是国家的悲哀。
生理需求 2007-3-5 19:28
楼上说的有点道理。关键是“汉奸”这个身份很难定义。法律不能搞模糊主义,不能为了打一个人而打倒一大片。
thunder_ 2007-3-5 21:15
幼稚、可笑!汉人有“汉奸”,那么满人就有“满奸”,56个民族就要制定56部《****法》喽??
不从人文道德、经济文化、干部用人等制度上想办法,永远只能国之不国!!
leon119 2007-3-5 21:35
[quote]原帖由 [i]rbxb[/i] 于 2007-3-5 05:21 PM 发表
这个代表太弱智了,学术自由是每个学者的基本权利。我们可以鄙视一个学者的观点,但是要保障他做学术的权利。
今天人大能够通过惩治汉奸言论法,那么明天有可能会通过惩治跟政府唱反调言论法。那样国内还会有真 ... [/quote]
说的太好了,可悲的是竟然还有愤青在那叫好……
伤城2008 2007-3-5 22:31
楼上的,请你注意“汉奸”一词是指那些为了利益出卖国家,出卖人格,甚至出卖自己兄弟姐妹的人。比如:现在一部分人,为了贪图享乐,发表的反华言论,为了讨好洋人,出卖自己的祖国,这些人和这些人的论调被定为汉奸决不为过!请你们不要打着学术研究的大旗,为汉奸招魂,这里的人也许素质没你高,但我们决不允许汉奸在这里生存!
我同样相信不论那个民族,都不会允许软骨头在这里上窜下跳!;)
hhddhh 2007-3-5 22:57
国家就是家庭的缩影,不论谁当家长,成员要有保持家庭团结维护家庭荣誉的责任,若有出卖家庭利益挑战家庭威信的不孝子,你们说怎么办?
坚决支持《惩治汉奸言论法》。
thunder_ 2007-3-6 00:30
国家只不过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可否认在座的各位都非常热爱祖国,当然我也是,我会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奉献自己一切。但是爱国这只是个人行为,要用发展的历史眼光去看:从中华民族到至今风风雨雨经历过多少朝代,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当社会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么作为国家代表的上层建筑必然会被历史潮流所淘汰,这是客观必然的。例子无需我说了吧,地球人都知道。总而言之,汉奸有没有并不重要,每个国家都肯定有”汉奸“存在,光靠一二部法律就能杜绝汉奸现象了??太幼稚了吧!!关键是国家要富强、人民要团结,同心协力,把人民的利益要高于一切!!我国国民的素质提高了,那么就算有点汉奸现象,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又能兴得了多少浪花呢?我们国家当下之急,应该抓教育呀!!教育从娃娃抓起,现在孩子连小学都上不起了,作为所谓的“代表”还是为老百姓多做点实事,少瞎吵吵了,否则“汉奸”越来越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