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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假奶事件帖子汇总(关于假奶的别另外开主题了,违规扣分)

yyyy680 2008-9-25 20:54

三鹿奶粉事件致深圳. 温州.等地奶妈身价暴涨月薪过万

[size=3][size=5]深圳奶妈身价暴涨五成 广州超市国产奶粉滞销[/size]


  月薪过万!奶妈身价暴涨五成

  深圳市一些市民担心部分奶粉质量,青睐雇用奶妈

  我从事家政服务行业近10年,从来没遇到过奶妈像近期这么受欢迎!

            ———一家政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随着“问题奶粉”事件的发展,深圳一些市民转而青睐“母乳喂养”。而对于一些母乳不足的妈妈,雇用奶妈成为不少人的选择。昨日记者从深圳一些家政公司获悉,连日来每天咨询雇用的电话达10多个。由于供不应求,一些奶妈的月薪已过万元,暴涨50%.

  国产奶粉遇冷,奶妈市场火爆

  昨日,中家家政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艾晓雄感叹说,自从“问题奶粉”事件被通报后,连日来该公司每天都会接到要求雇用奶妈的电话10多个,“以往一年有这种需求的顾客也就近20个”。

  据该公司介绍,希望雇用奶妈的顾客中,深圳市民占了近80%.

  奶妈月薪过万,整体素质要高

  艾晓雄介绍,由于哺乳期有限,该工种并非能长期运作。加上不少奶妈的家属有异议,以往愿意应聘的奶妈相对较少。

  一位应聘的王女士介绍,自己今年28岁,孩子刚7个月大。“老公比较支持,尤其是听说近期‘问题奶粉’事件后,奶妈很受青睐,薪水也比较高,所以想尝试一下”。王女士自称大学本科毕业,之前从事贸易产品的外包装设计。近期她已经和深圳的几个雇主联系过,目前的薪水可达12000元。

  艾晓雄介绍,目前奶妈的薪水标准与王女士所说的大致相同,比之前已暴涨50%.而计划雇用奶妈的家庭一般经济条件较好,即使面对如此高薪,这几天愿意聘请的家庭仍有不少。同时,这些雇主一般比较看重奶妈的整体素养。

  有奶未必是娘,体检合格先

  不过一些市民表示,如果聘请奶妈,除了会考虑要支付高薪外,奶妈的身体健康将是最主要考虑的问题。对此,深圳一些家政公司已经开始加强这方面的把关。

  有的家政公司在近期的联系推荐中,除了征得应聘者和其家属同意外,还增设了对奶妈的体检项目。体检项目除了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检测外,还有妇科方面和人体营养检查,确保奶妈的健康和营养全面。同时,家政公司还专门为奶妈聘请营养师,针对每个人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出营养食谱,确保喂养宝宝的健康。

  广州部分超市国产奶粉滞销

  有市民拿着报纸对比奶粉批次,依然不敢购买

  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2家问题奶粉之后,广州各大超市国产奶粉的销售几近滞销。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广州的部分超市发现,购买国产奶粉的市民寥寥无几。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天河区长湴村的佳恩百货,工作人员称,有问题的奶粉都已于前几日的夜间下架,现在放在货架上的都是安全的,有进口的有国产的,可以自由选购。


  一位背着婴儿前来购买奶粉的母亲走到货架前,转了一圈之后,还是没有购买。和这位母亲一样,多数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国家实行的是抽检,他们担心那些没有被抽检到的奶粉的安全,所以不会随便购买国产奶粉。


  易初莲花天河店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天来,国产奶粉处于滞销状态,进口奶粉卖得火热。他还分析说,市民对国产奶粉的不信任不仅仅是公布的那几个批次,很多市民是对整个品牌的不信任。


  记者还走访了惠万家,好又多等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国产奶粉也同样处于滞销状态。有业内人士分析,这种滞销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市民对国产奶粉的不信任不是一下子就消除的。

  5年内如出现相关疾患 雅士利承诺负责到底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余映涛 通讯员 林锐)“我们将对消费者负责到底。”昨日,省内主要的奶粉生产商广东雅士利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该集团生产的受污染产品已经全部受控制,除接受全额退货之外,还承诺对食用其受污染产品而引起疾患的消费者,除加倍赔偿外,5年内出现相关疾患将负责到底。


  据了解,广东雅士利集团作为潮州市的知名大企业,也是我省奶粉的主要生产厂家,而根据国家的相关抽查,其相关数个批次的产品中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潮州于昨日召开市、县各级会议商讨整改,同时进行工作人员驻点监督等措施。


  昨日,雅士利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其被污染的产品共11069箱,现在已经回收超过81%的9004箱,受污染产品已经全部得到控制,该公司已经紧急购进多套美国宝特ELX-800酶标仪检测三聚氰胺的专业仪器,发放到各奶源收购站及生产基地,对每批产品从原奶至成品进行全过程严格检测。


  同时,其承诺,对于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将进行全部召回,消费者可进行全额退货或换货,如因食用而引起身体疾患,将按国家标准双倍赔偿,五年内出现相关疾患将负责到底。






[size=5]奶粉出问题 温州:奶妈自叫身价每月18000元[/size]““问题奶粉”事件一出,年轻父母们个个“谈奶色变”。一时间,特地组团去港澳“囤积”进口奶粉的大有人在,电器卖场里的豆浆机销量也因宝宝们被迫“改口”而成倍增加。一种渐渐被人们遗忘的行业——职业奶妈,也在这个特殊时期成了人们的聚焦点。

上海人温州人对奶妈很认同

致电给温州蓓蕾家政的张峰嫦时,她很忙,一面要接受当地媒体采访,一面要应付络绎不绝前来应聘的职业奶妈。

2006年,该家政公司推出了浙江省首位职业奶妈。此后两年多,职业奶妈并没有带来太多的生意,直到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

“最近,每天至少都有2至3单业务成功,多的时候有10来单。来询问奶妈行情的雇主多,应聘奶妈的更多,四川的、湖北的都有。”张峰嫦说。有一个温州农村来的母亲,小孩子都两岁多了,还希望做奶妈。“那肯定不行,我们收的都是自己小孩在6个月以前的奶妈,这个时候的奶质最好。”

除了这道门槛,蓓蕾的奶妈还需要进行体检和催奶营养餐培训等。此外,奶妈不能长得太丑,因为温州民间有个说法,就是喝谁的奶,小孩长大后就长得像谁。

张峰嫦认为,母乳喂养的好处不言而喻,而温州人厚实的经济实力和超前的消费观念都具备了良好的业务基础,因此,奶妈的市场相当广阔。

由于奶妈的市场行情飘红,蓓蕾的奶妈身价已接近每月5000元,而且还有上涨趋势。以往的奶妈还需要同时为雇主做家务,现在很多奶妈都要求减去这项工作,专心喂奶。

有个应聘奶妈参考深圳行情,要价每月18000元,张峰嫦有些生气:“奶妈怎么可以等同于卖奶,这简直是在丑化这个行业。”

与温州人一样,善于接受新事务的上海白领也是聘请奶妈的积极拥护者。“这两天,我们接到好几个刚生完孩子的白领妈妈的电话,希望找个奶妈给孩子喂奶。”上海来邦家政总经理李荣说,问题奶粉事件后,不少雇主对奶粉的信心动摇,有的表示,即使找不到奶妈,可找阿姨帮忙磨豆浆。这些雇主的孩子多为0至5个月大。

杭州人观望的多行动的少

由于奶妈的市场行情看涨,杭城一些知名论坛出现了不少奶妈自荐者。在某论坛的“孩子爸孩子妈”、“家有保姆”等几个板块里,都出现了这样的网友。

一位名为“超级奶妈”的网友正“待价而沽”。她表示,自己是大专学历,小宝宝才3个月,现在没有理想的工作。因为生活成本提高,所以想试试奶妈这个行业。另一位名为“文强888”的网友也为自己奶水充足、身体健康的家嫂吆喝起“生意”来,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与热闹的毛遂自荐相比,真正愿意接受这个事情的宝宝父母并不多,有八成以上的网友都抱有观望和迟疑态度。

杭州父母行动不多的现状被杭州三替公司总经理陶晓莺证实。她说,公司目前还没有听说过有客户要来找奶妈。但她同时也表示,还没有雇主并不代表这个市场不存在。如果社会真有需求,以后肯定会有市场。“这就像大学生保姆一样。”陶晓莺说。

宁波首个国内母乳库遭遇“寒流”

其实,如何喝到母乳,除了聘用奶妈之外,还有一个很好的点子。

去年5月,宁波高调成立全国首个母乳喂养协会,在借鉴美、法等国母乳库经验的基础上,筹建国内首个母乳库。

当时的初衷是,如果母亲不幸患上艾滋病、传染性乙肝等医学上无法给宝宝哺乳的疾病,或者是奶水不足,宝宝就不能喝上营养最好的母乳。母乳库就是为这些宝宝准备的。

当时的想法是,有爱心、身体健康的妈妈将多余的母乳捐献给母乳库,而协会将保证母乳在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无污染,达到食品生产的相关卫生标准。如果协会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用来抵消成本,那么得不到母乳喂养的宝宝都能免费得到帮助。

这些,无疑都是极美好的设想。

胡敏,该协会秘书长,一直是坚定的“母乳喂养论者”:“母乳库为需要的婴儿提供安全乳汁,是它建设的初衷。”然而,他并不愿透露宁波市母乳库建设面临的困难、操作程序等具体问题。

胡敏觉得,美国的母乳库取得相当好的成效,这与当地的体制、舆论以及法律是分不开的。但在中国,对母乳文化的价值取向认识模糊,不能正确、理性地认识母乳喂养的好处。“人类采用奶粉喂养方式的时间不长,所以未能看到危害性,一旦人类基因因此改变,我们将如何面对?”胡敏忧心忡忡。

职业奶妈面临健康和道德争议

浙大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毛丹说,在深圳、温州、上海这些经济发达地区产生的奶妈受宠现象,其实是人们在问题奶粉特定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恐慌性反应。他自己从医学上对奶妈产生疑虑:“比如,直系亲属的母乳能产生抗体和营养,而非直系的会不会带来交叉感染,这是个问题。”

上海一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曾经在反复考虑之后,也因健康的原因放弃了聘用奶妈,他表示:“万一奶妈的身体有问题,责任谁来负?即使体检过关,但不可能天天体检,风险太大了。”而杭州的新妈妈小袁则认为,万一奶妈有什么遗传病、传染病或皮肤病,小孩的嘴巴直接和乳头接触,被传染了该怎么办?

另有一些网友认为,奶妈这个字眼是旧社会的“沉渣”,人们的道德底线很难接受如此行业,也就是说不合情。而奶妈在出卖自己乳汁的同时,就丧失了主宰自己一部分身体的权力,她在人格上与雇主是难以平等的。从奶妈孩子的角度而言,金钱对乳房的操纵剥夺了他(她)生而享有母乳的权利,也是不“人道”的。

毛丹认为,对于奶妈的讨论不应该在道德争议上,而是从价值偏好和文化性格上来说,这个行业也不可能被大部分中国人接受。从本质上来说,奶妈的母乳是稀缺资源和奢侈品,不可能是件大众消费品。

毛丹说,政府在奶粉行业生产、监管上投入力度,奶粉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让大家恢复对奶粉的信心,对于众多年轻的父母来说才是真正的福音。[/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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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    奶妈身价暴涨五成,上万元。唉,这样子有多少人的子女能供得起老天我一年工资才不过上万元,这叫那些没钱的怎样过?苦死她。[/size]

wsytdslaa 2008-9-26 15:49

奶农含泪倒掉鲜奶 厂家已暂停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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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奶没人要,奶农伤心不已
[img]http://img.ifeng.com/res/200809/0922_455885.jpg[/img]
湖北武汉的一位奶农整桶整桶地倾倒牛奶。牛奶无法销售出去,奶农只好倒掉牛奶。

自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本报热线连续接到众多奶农的电话,很多奶农表示他们每天都在倒牛奶。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我省相关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与奶制品企业紧急沟通,解决奶农卖奶难。

【现象】整车鲜牛奶被倒路沟 中牟厂家拒收达标奶

昨天上午,记者前往位于中牟县刘集乡冉老庄村附近的几个奶牛养殖基地了解情况。这里聚集有郑州天润畜禽饲养有限公司、河南绿源富民有限公司、河南奔奔牛牧业有限公司等3家奶牛养殖基地,共养殖五六千头牛。

在河南绿源富民有限公司的养殖场,该场负责收送奶的经理葛岿然一筹莫展,正为满场奶牛挤奶的事情发愁。“现在奶牛场的一个六吨、一个七吨的冷藏罐都装满了。现在挤下来的牛奶根本没有多余的冷藏罐储存。另外,送往伊利平顶山分公司的运输罐车也被退回,人家根本不收。在那里等了两三天,车只好拉着奶返回,目前已倒了几十吨奶了。”

“正常情况下,奶牛一天要挤两次奶。现在都一天多了,还没给奶牛挤奶。要这样下去,奶牛肯定被憋坏的。如果奶牛被憋出乳腺炎,就会一连几个月不出奶,那损失可就大了。现在为避免牛下奶,我们就少喂饲料。”奶农王贵田说道。

新乡一天几十吨的鲜奶没人要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对新乡的鲜奶市场造成严重影响。昨天,记者采访了一些奶牛养殖小区的负责人。新乡伟业奶业公司负责人郭日盛告诉记者,他们的奶牛养殖小区,成立于2003年,目前有1000头奶牛。平时每天鲜奶产几吨,全部供给伊利公司在我省平顶山的加工企业。另外,伊利公司还在该小区设立了中转供应站,接收新乡、鹤壁、安阳等市的鲜奶,每天约有60吨。但自9月20日起,伊利公司已经停止收奶。据了解,该市有5.9万头奶牛,每天鲜奶产量230吨,现在有少量销出。奶牛养殖户和70个养牛小区损失惨重,不少小区及养殖户忍痛将几十吨的鲜奶倒掉。

驻马店一奶站一天倒掉4吨奶

昨日傍晚6时许,记者从驻马店市天乳奶站经过时,见该站正在往排水沟里倒鲜奶。“奶制品企业拒收,没办法只好倒掉,每天都要倒掉一车4吨鲜牛奶。”该奶站负责人胡永红说着痛哭起来。据胡永红介绍,驻马店市天乳奶站是该市的一家大型鲜奶收购站,与全市30多家奶牛养殖大户签订有每天回收鲜牛奶合同。奶站的两辆鲜奶运输车,每天到养殖大户家回收1200多头奶牛产的鲜奶,回收价是每公斤2.5元至2.7元,每天回收鲜奶量4吨左右,然后销往“蒙牛”、“伊利”等大厂家。自19日以来,“伊利”停产,“蒙牛”奶源大量过剩。大企业不收购了,只能白白地倒掉。
[img]http://img.ifeng.com/hres/200809/22/14/435d39d7ed8384aa1f1f2eca4ab16d19.jpg[/img]
成罐的鲜奶被厂家拒收,只好将其倒掉
[img]http://img.ifeng.com/res/200809/0922_455886.jpg[/img]
由于附近的奶站关闭,挤好的牛奶无法卖掉,奶农只好将牛奶倒掉。

【措施】政府全力解决卖奶难 中牟和厂家沟通收购达标奶

昨天在中牟的采访现场,中牟县畜牧局副局长乔磊告诉记者,“现在奶农卖奶难的事情很严重。”他说,原因主要是因为三聚氰胺事件波及导致很多奶制品企业销售出现问题,生产减产,进而波及到原料奶的收购上。据了解,前几天很多奶企出现了拒收鲜奶的事情。近几天,他们每天都积极地在和伊利、蒙牛等厂家进行协调,让其尽可能多收购。“经过积极协商,到今天中午,各企业已承诺尽可能收购达标牛奶。”

昨日,记者从焦作博爱县洋江牧业合作社负责人杨卫处了解到,他们的牛奶被拒收几天后,蒙牛焦作分公司于昨天中午开始收购牛奶。

新乡多项措施解决卖奶难

新乡市副市长贾全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新乡市、县两级政府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奶农渡过难关,一是将省市县三级政府今年下拨的每头奶牛补贴500元的款项,尽快落实到每户奶农手中。二是对售不出去鲜奶的奶农及小区进行适当的资金补助。另外,奶农要向养殖小区集中,形成规模养殖,便于管理和形成技术、防疫保障等,同时积极成立合作社,有利于资金筹措以及在市场销售上更有主动权。他们还要淘汰掉一批生病的、品质低的奶牛,增加优质高产奶牛的数量。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准备生产新乡产的纯奶,保证上市的奶品都是安全放心奶,新乡市政府已向机关、各大企业、事业系统、大中专院校的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号召大家喝爱心奶,按新乡市的产量一人一天喝一斤奶,40万人喝就够了。

省畜牧局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

针对我省奶农卖奶难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畜牧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三聚氰胺事件我省也是受害者。此次事件波及到我省,奶农出现倒奶的事情已引起省畜牧局的高度重视。目前,省畜牧局已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到各地了解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奶农的损失,省畜牧局正协调奶制品加工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奶农销售生鲜奶的困难,避免出现奶农因卖奶难而出现的倒奶宰牛事件。

[img]http://img.ifeng.com/res/200809/0922_455888.jpg[/img]
在中国其他的一些地区,奶农甚至用牛奶浇菜,浇花。
[img]http://img.ifeng.com/res/200809/0922_455889.jpg[/img]
奶农将储存罐里的鲜奶全部放掉。

[[i] 本帖最后由 wsytdslaa 于 2008-9-26 16:05 编辑 [/i]]

飞鸟在人间 2008-9-26 15:53

在这样下去的话民族企业会支持不了的,希望国家出台点新政策挽救一下民族企业

wsytdslaa 2008-9-26 16:15

奶农真可怜,其实他们也是三鹿、伊利等这些黑心企业的受害人。

mymyname 2008-9-26 17:09

依靠人体喝水来排结石?太傻太天真

结石宝宝的父母都来看,你们真的以为喝水可以排结石吗?戒奶从此就高枕无忧了吗?

     
     作为一个懂医学的人,我尽量用通俗的语言来告诉你们事实真相。
      
      吃过猪腰子的人应该都知道肾的形状,不知道的去买一袋腰果研究,腰果中部有一处凹陷,对肾来说,那正是连接输尿管的所在,而肾是竖立在人体当中的,因为重力作用,结石一般都集中在输尿管下方,除非用高压水枪来冲洗,否则不能抵消地心引力,依靠人体喝水来排石?太傻太天真了
      
       当然,我也承认喝水有一定的排石效果,但有太多局限性和不确定性,首先,你的结石本身要细小,数量也不能多,其次,你的输尿管粗大弹性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你有中六合彩的好运气。
      
      医生的确常常会告诫结石病人多喝水,但通常都是作为一种预防措施,对碎过石的人有预防结石再生的作用,对结石病人则有防止结石增大增多的好处,至于喝水的治疗效果,全看你祖上有没有积德老天爷照不照顾你,如果喝水那么容易排结石,世界上哪里还有那么多结石患者。
      
       虽然sjqa结石很细小,不过婴儿的输尿管也同样细小,即使结石小如泥沙,但如果数量众多也很棘手,不信大家做试验,拿个5厘米左右罐子装沙,再往里面用自来水管不停地滴水,效果自己看,要知道即使最小的滴速也比我们产尿快,我们一天能有多少毫升尿液?
      
       没有检查出来结石的孩子也未必幸免于难,此次结石据说开始大多呈现泥沙状,而B超分辨率很有限,彩超高一些,但是也无法分辨细小的结石,而且超声波本身缺陷就是漏诊率高,即使能看到的结石也有探查上的疏忽。
      
       戒奶就能远离噩梦吗?no,no,no------
      
      碎过石的人为什么要多喝水,因为结石复发率太高了,结石为什么容易复发?因为你长过结石,你的肾内部好比沾满污垢的抽水马桶使得尿中的钙盐比普通人更容易沉淀。是的,你可以选择有生之年戒奶戒钙片,但是你的尿中始终摆脱不了钙盐,你的肾也永远回复不了昔日光滑,本来婴儿肾结石发病率几乎为零,因为他们的肾干净光滑钙盐没有附着沉淀的基础,大家可以试验用新旧两个马桶排尿,保持同样的尿量和冲洗度,旧的比新的结垢速度快n倍,这个垢与普通肾结石成分完全相同。
      
       是的,我就是在告诉你,喝过问题奶粉的孩子,不管你是否痊愈,也不管你是否检查出来,总之你今生已经与肾结石结下不解之缘。
      
       另外提醒大家,结石本身是不疼的,除非发生了某种堵塞,所以很多位于肾下方的结石能扩张到很大的体积,等到产生疼痛,后果已经很严重了,大家要重视孩子们。
      
       希望凡是喝过奶粉的孩子,除了不喝奶粉还要停吃钙片,除了多喝水多运动还要多平躺,而且运动尽量要降低流汗率,因为流汗会减少尿量从而使钙盐浓缩更容易沉淀为结石
      
       我大胆预测,将来会出现一种新型结石,外部是普通钙盐,核心成分是sjqa即使是很微量。
      
       我说的话,大家可以咨询泌尿科医生,当然最好是熟人,现在是非常时期嘛

hts626 2008-9-27 10:00

中国 压抑苦难的百姓 们!!咱们团结起来用“真民主”摧毁他们吧!!

mymyname 2008-9-28 16:10

三鹿毒奶粉 第一直接责任者被挖出来!

有关大事:
    2004年6月,薄熙来上任商务部长,
    2005年底,薄熙来批准了新海州恒天然集团投资8.6亿元获得三鹿集团43%股份;
    2006年4月,薄熙来随温家宝造访新海州,与海伦.克拉克总理确定双方自由贸易协定目标。其后,薄熙来主导了15轮谈判达成一致。
    2007年4月28日,薄熙来考察三鹿乳品三厂。
    2007年底,薄熙来卸任,陈德铭接任。
    2008年4月7日,继任的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海州贸易部长菲尔·戈夫在北京签署了《中新自由贸易协定》。
   
    三鹿获得新海州恒天然的投资,只是一个诱饵。中新自由贸易协定是一个双输的卖国协定,出卖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那么,冒天下之大不韪批准田文华获得恒天然投资,薄熙来岂能白干?田文华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央视为核心的广告集团,薄熙来为核心的权力集团,就是所谓的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文化、代表广大人民利益。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高扬品牌与低价倾销,三鹿就能一直保持乳品第一的龙头地位,它的股票就可以轮番炒作。那些皮条客们,都可以获得它的国有股原始股的转让,抛售套现。至于礼品吃喝,就不用说了吧?她的雪球越滚越大,越广越高的官僚卷入,越多越黑的钱流入阴沟。国家批准恒天然给它投资,就是以国家力量的专宠扶持,使他傲视于同行业企业,傲视于农民。谁对他不满,都无法投诉。省级中央级的银行呢,也要贷款给它。当然,每笔贷款都有政府官员和银行官员的回扣。贷款要计入成本,但是回扣吃掉造成的成本空缺呢,只好用三聚氰胺填充。
   
    三鹿危害了谁?首先是同行业的乳品厂家。三鹿这样的名牌低价,同行业厂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看出他的价格欺诈,并且可以组织起来向商务部起诉,按照市场经济下的反倾销法、反垄断法等等。但是,薄熙来已经是田文华的保护伞,当然要说“经调查,三鹿的成果是技术进步取得的、外商投资支持的,你们也可以改进技术、寻找外资嘛!”那么,其他厂家共同投资的起诉行动,打不着田文华还惹一身骚?为了生存当然只好默不作声,从教科书里学习一下三聚氰胺就可以了,更着压低销价,压低成本。
   
    全行业压成本,三鹿为了维持龙头地位就要压得最狠,三聚氰胺剂量最多,终于突破了婴幼儿能够消化的极限,稚嫩的肾纷纷出现和谐的结晶。当我们一致谴责田文华的时候,应该谅解她的苦楚,同时更应该思考:是谁把她逼上绝路?石家庄市河北省的地方官府,薄熙来等等中央官府的商务部、轻工部、农业部、科技部、质监局、证监会...给三鹿一路绿灯,难道是白干的?田文华的奶粉,薄熙来吞下去多少?
   
   
    资料:商务部长薄熙来考察三鹿集团
   
    2007年4月28日下午,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一行参观视察了三鹿集团公司乳品三厂,陪同的有河北省省长郭庚茂、副省长付双建、省商务厅厅长崔江水、副厅长崔怀平、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殿奎、新华区区长蒋文红等领导。三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热情接待了考察团。在乳品三厂生产现场,田文华就集团2006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合资运营状况以及集团规模、技术设备、产品质量等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薄熙来说,三鹿集团是国内很有名气的企业,三鹿集团与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合作令他印象深刻。在参观利乐和依莱克斯的生产线,了解到生产设备是进口时,薄熙来说,如果中国能够自己生产这些设备,对我国的产业科技进步是有促进作用的,也将很有市场。了解到在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因当地有关部门的误报,三鹿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时,薄熙来深有感触地说,市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它的好与坏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相关部门在市场管理上采取措施时要谨慎而细致,以免给企业带来沉重的不良后果。最后,薄熙来与田文华握手言别时说,相信三鹿会在田文华的率领下越跑越快。

yangtaili1970 2008-10-4 13:44

1.早晨起床,掀开黑心绵作的被子,用致癌牙膏刷完牙,喝杯过了期的碘超标还掺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吃根柴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蛋,在票贩子手里买张车票,准时赶到地下烟厂上班,九点三十分偷偷用山寨手机看股票从6124.04点跌到1240.46点,中午在餐馆点一盘用地沟油炒的避孕药喂的黄膳,再加一碟敌敌畏喷过的白菜,盛两碗杯陈化粮煮的毒米饭;晚上蒸一盘病的瘦肉精养大的死猪肉做的腊肉,沾上点毛发勾兑的毒酱油,夹两片大粪水浸泡的臭豆腐,还有用福尔马林泡过的凉拌海蜇皮,抓两个添加了漂白粉和吊白块的大馒头,还喝上两杯富含甲醇的白酒。唉……这日子过的真是那个爽!!!这就是一个中国人幸福的一天!!
2.三鹿集团获得的一份材料称,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
  
  奶农说是奶牛自己吃了含三聚氰胺的草造成的
  
  草说:草,老子被污染了还被消化了最后还要来背黑锅!
3.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
  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
  日本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振兴一个民族
  中国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
  伊利,蒙牛最想对三鹿说什么?
  
  伊利:你他妈加就加了,不能少加点?
  蒙牛:我从来都是奶粉里加三聚氰胺,你他妈三聚氰胺里加奶粉?
  三鹿(委屈):那天漏斗坏了,没控制住量
4.三鹿说是奶站的责任
  
  奶站说是奶农的责任
  
  奶农说是奶牛的责任
  
  奶牛说是草的责任
  
  草说自己喝了河里的水
  
  小河说中国男足来洗过脚
  
  中国男足说 我们喝三鹿长大的
5.
今年过节不送礼,送礼就送三鹿奶

  三鹿奶粉,奶粉中的战斗机

  三鹿,一切皆有可能!

  三鹿奶粉,质检因我而存在。

  想知道结石的味道吗 三鹿

  让我们结石更大

  给你们一颗结石的“肾”。

  结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今天你喝了没有?

  我们的目标是 结石

  今天你三鹿了吗

  三鹿明天见!三鹿呀,天天见!

  要想有结石,早晚用三鹿!

  挡不住的结石

  三鹿广告做得的,不如三鹿结石好

  三鹿婴儿粉,结石看得见

  三鹿,结石到永远

  好结石,三鹿造

  共喝三鹿奶粉,共度结石人生

  原来结石可以更美的

  让结石做得更好

  结石尽在掌握

  结石以三鹿为本

  没有三鹿,只有更三鹿

  三鹿好,结石就大,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您瞧见了三鹿,

  我的眼里只有结石

  非常三鹿,非常结石

  三鹿奶粉有点结 )

  结石,就是这么三鹿

  结石成就未来

  我们一直在结石

  结石,新一代的选择

  结石。。。。。。。。你好吗

  三鹿结石粉,谁用谁知道

  我们的目标是。。。。。结石。

  三鹿结石,丝般感受

  永远的三鹿结石,独一无二好味道

  三鹿奶一开,结石自然来

  三鹿奶粉,给婴儿一颗结石的肾

  车到山前必有路,有石必有三鹿奶

  楼主经常吃三鹿!

  用了三鹿就是不一样

  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肾

  不喝寻常奶

  三鹿奶知道不?! 刚刚的

  三鹿有多远,结石就走多远

  与石共舞,尽显三鹿本色

  三鹿虽好,可不要结石哦

6.三驴子好啊,多负责任的“民族企业”啊,为了实现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在前面的没有完成计划指标的情况下,开发了这种可以在短期内减少婴幼儿数量(死亡),长期可以控制下一代生育(肾脏都伤了,他们的生育能力都下降了)的特效药:“奶粉+三聚氰胺”,而且还给财政带来了客观的税收,我们的有关部门一定要保护好这样的民族企业,并把它发扬光大,占领全球,为实现50年内将地球人口减少到10亿做出卓越的成绩。
7.关于三鹿毒奶粉事件,是国际反华势力挑起的又一次辱华事件,国外也有出现过食品卫生问题,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有?为什么只指责中国自己?

无毒奶粉就能解决婴儿健康问题吗?那些从不喝奶粉的成人,也不照样存在很高结石发生率吗。所以说,西方式的无毒奶粉制度也解决不了结石问题。

别忘了别的国家奶粉工业发展了上百年,中国才几十年。中国的奶粉这些年还是在不断进步的,不能要求一步到位,做到无毒化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慢慢来才符合中国国情。

抵制或对抗三鹿只会使问题更复杂化,应该采取对话的方式,边喝三鹿奶粉边慢慢沟通。只有稳定才能发展奶粉,搞垮了三鹿奶粉,中国奶粉市场就会天下大乱,西方奶粉就会乘机占领中国。

从其他国家的奶粉发展过程来看,都毫无例外的要经过一个由含各种杂质的不纯奶粉到完全无毒奶粉的一个逐渐纯化过程。给中国人灌输从小就要喝无毒健康奶粉的思想,实际上是西方企图摧毁中国的奶粉企业的一个大阴谋,中国的奶粉企业还很弱小,无毒化还需要一个过程,如果采用西方标准,一年回收7000吨毒奶粉都回收不完,中国奶粉工业还能发展强大吗?

西方奶粉企业也是强大了以后,才采用发现问题就召回的做法。你以为三鹿不想给中国人喝好奶粉吗?现阶段还做不到啊。中国人应该有大局观,应该先喝几十年的毒奶粉,牺牲一两代人,等三鹿迅速强大能和西方企业抗衡以后,再逐步生产无毒奶粉供应婴儿,如果那时候还有婴儿的话。

东西方国情不同,人的素质也不一样。中国绝不能全盘照喝西方式的无毒奶粉。西方国家人口少,奶粉不加毒也够他们喝得了,中国人口这么多,如果不加毒,全盘西化纯奶粉的方式,那把全世界的公牛都挤出奶来,也不够中国人喝的。

虽然三鹿奶粉有毒,但三鹿奶粉解决了中国数亿婴幼儿的吃饭问题,历史上谁能做得到?

最后呼吁一下,反华势力抵制中国三鹿奶粉,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婴儿们,中国爱国者们都应团结起来,立场鲜明的集体狂喝三鹿奶粉。

3.1 2008-10-5 12:38

首发:每天食用少于2L三聚氰胺奶对人体是安全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中国人!

[color=Red]人民网[/color]在[b]9月19日[/b]的报导"[b]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公布[/b]"中说,"据医学专家介绍,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b][color=Red]FDA[/color][/b])、欧洲食品安全局([color=Red][b]EFSA[/b][/color])以及[b][color=Red]我国卫生部门的权威机构[/color][/b],[color=Red][b]均[/b][/color]对人体摄入三聚氰胺安全限量进行了科学评估,按照最严格的评估标准计算:[b][u][color=Red]以一个标准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为例,食用上述三聚氰胺含量的液态奶,如每天不超过2升(即8袋,每袋250毫升),对人体是安全的,到目前为止也未发现由于食用上述品牌液态奶导致泌尿系统结石的病例[/color][/u][/b]。"

这份所谓的官方的《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公布》,等于是在说——[b]少量三聚氰胺对人体是安全的[/b]!

乍看之下,许多人悬着的心似乎都落了地,因为FDA那名气可响了,人家都说安全,那一定是安全的。况且,咱们谁每天能喝2升牛奶啊,你也不一定喝的起啊!

9月20日,事情再掀波澜!谎言立即被戳破!

FDA9月20日在官方网站的健康发布指出,消费者不要从互联网站上或其它方法购买来自中国的婴儿配方奶粉。FDA表示,如果食品是掺杂含有三聚氰胺或类三聚氰胺化学物质,FDA将采取行动防止这类食品进入美国的食品供应。美国FDA新闻发言人Judy Leon女士驳斥了该谎言,指出[b]FDA从来没有关于三聚氰胺安全限量方面的信息[/b]。

10月3日FDA表示,婴儿奶粉中[b]任何比例[/b]的三聚氰胺,不论多微量,都是一个安全问题,即[b]婴儿奶粉微量污染也危险[/b]。不过精确的风险程度无法量化。食品药物管理局是回应社会大众的健康疑虑而进行了这项风险评估。对于喂食婴儿,婴儿的体型、年龄以及奶粉是否是唯一的营养来源等因素,增加了风险评估的复杂性。

同时FDA也在一项“临时”的风险评估中表示,除了婴儿食品之外,其他食品中,低于[b][color=Red]百万分之2.5[/color][/b](.5 parts per million )的三聚氰胺也许不会有安全问题。这个评估是由FDA的食物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以及兽医中心的科学家所进行,食品药物管理局重新探讨了三聚氰胺毒性的科学文献。然而,FDA表示,我们对于三聚氰胺和三聚氰胺类似物质对婴儿毒害的科学知识有明显的不足。此外,食品药物管理局表示,对于肾脏功能还不成熟的早产儿,危险可能更大。因为早产儿的体型比足月的婴儿要小,“以体重做基础,他们可能比足月婴儿用更长的时间,以致吸收更多(的毒素)。”

FDA官员强调,食品药物管理局星期五发布的三聚氰胺安全评估并不代表美国政府将会容许故意添加这种化学原料的食品。百万分之2.5的标准代表该化学原料意外地与食品接触的情况,例如在制造食品的工厂内用于工业使用时。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b]我国所谓“专家”的嘴脸[/b]吧!

08年9月23日北京晚报在"[b]专家答疑:成人食用奶粉对健康影响有多大[/b]"一文中说,"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对成人健康影响风险较低,成人对三聚氰胺的耐受量高,而且不像婴幼儿那样对三聚氰胺敏感。婴幼儿是以奶粉为主要食物来源,而成人并不是以奶粉为主要食物来源,所以成人受影响的几率相对小。"

9月19日科学时报发表文章"[b]陈君石院士:不必对食品安全集体性恐慌[/b]"称,"陈君石认为,在标准线([b][color=Red]15毫克/公斤体重[/color][/b])内,三聚氰胺含量少的奶粉,或者吃得少的消费者,基本没有问题"。陈君石还把食品污染原因归结为2亿多农户所致。(在此,不得不骂一句,老鬼,知道《2008年度辽宁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中明确规定[b]饲料中搀加的三聚氰胺要低于2mg/kg体重[/b],都比婴儿奶粉的标准低了7倍多,岂不是婴儿的安全标准连猪都不如?)

在2008年9月17日新华网的一篇报导中,[b]中共卫生部长陈竺[/b]称,三聚氰胺是一种低毒的化工原料,动物实验结果表明,它在动物体内代谢很快,而且不会存留在体内,主要是对泌尿系统有影响。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对人类有诱发肿瘤的证据。

2008年09月17日的新华网上有另外一篇"[b]专家:服用三聚氰胺含量较低的奶粉 不用过于担心[/b]"。其中说,"如果奶粉里三聚氰胺含量较低就不至于危害健康"、"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对成人健康影响风险较低"、"服用三聚氰胺含量较低的奶粉,家长不用过于担心......"

大家请注意一点,中国专家所谓的“含量较低”与美国FDA所谓的“百万分之2.5”是不可以划等号的!我们专家所谓的“安全”的奶粉和液态奶中的含量是多少?

部分尚有良心的专家提出批评:[b]对于三聚氰胺在人体产生的蓄积效应、对其它脏器的毒性等都不知道,就下"安全"结论,纯粹是政治说辞,毒害民众,为当局开脱[/b]。原华南理工科大学轻工食品学院院长、广东省及全国食品工业协会理事、广东政协委员高大维博士指出,这些所谓的专家做出这些结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他说,"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感到震惊,没有想到这种东西会污染奶制品"。

高博士说,三聚氰胺是一种形成高分子有机聚合物的单体,[b]是"人造大理石"的原料[/b]。它进入人体,作为日常食品,量又很大,对很多器官都会有影响,它也可能存留在肾脏之外的其他脏器比如肝、胆囊等,对人体的危害其实很大。另外,[b]它是否在体内有条件形成危害更大、不易降解的聚合物,这些需要更多试验,才能确定[/b]。

台湾中兴大学兽医病理研究所专家刘正义根据该所的动物模型研究指出,目前广泛认为三聚氰胺毒性不强,但是[b]由于加工过程中使得三聚氰胺中常常混有三聚氰酸而提高其毒性[/b]。

台湾泌尿科医师黄士维医师指出,在动物身上做的三聚氰胺的研究中发现,长期服用会产生膀胱结石,以及膀胱肿瘤,甚至于导致膀胱癌。

高大维博士警告中共这些专家不要凭臆测、或者出于政治目的就匆匆下结论。他指出,[b]这些所谓的专家说白了都是政客,他们没有从民众的健康出发,真正去研究这个三聚氰胺有多大毒害,而是在所知甚少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为当局开脱罪责,其结果是使更多民众受麻痹,健康受到损害。[/b]

现今社会,不少专家在利益的驱动下,成了商家利益代言人,成为维护某些利益集团的吹鼓手。在现实生活中,百姓常常碰到这样的事情,炒股中被股评专家忽悠后买入,然后被套了;买房中被房产地专家忽悠买了房,然后口袋里的钱被骗走了;平日买东西被商家忽悠,花钱买回的是次品,然后大有受骗的感觉。现在专家可信度究竟有多大?

现在在国家已下决心要狠抓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时候,[b]我们的专家和部门领导们一定要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向百姓客观解释存在的问题,应率先以诚心对待百姓,用爱心抚慰群众,让诚信回归社会,让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对得起养活我们的纳税人,对得起天下百姓![/b]

但是看看吧,就有人拿起鸡毛当令箭,就是有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就是有人敢于草菅人命,就是有人作恶多端而逍遥法外,就是……

最后,鄙视[b]人民网、新华网、CCTV[/b]等官方媒体!

niceday 2008-10-7 23:28

孩子们!你们最苦了!
不会说话,没有办法选择,是大人害了你们!

mymyname 2008-10-9 13:30

公告毒奶合法

卫生部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但是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为确保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以下简称限量值)。



卫生部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看到这条公告我很震惊,第一反应是:回收的毒奶将稀释后再销售!为了减少稀释成本,稀释三聚氰胺毒奶分为两个标准:婴儿牛奶限量1mg/kg,成人牛奶限量2.5mg/kg。

“三聚氰胺可从环境、食品包装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这句话仔细研究一下,会发现是非常可怕的。“环境、食品包装等途径”,一个“等”字让人毛骨悚然,它的意思是三聚氰胺可以从很多途径进入食品中,给所有食品扣上有三聚氰胺的帽子,让人们放心的喝三聚氰胺毒奶。可是全球大量中国奶制品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非中国原料的奶制品却不含三聚氰胺,表明了三聚氰胺与“环境、食品包装”无关。
========================================================
综合起来,公告的目的是:
1,给毒奶企业打强心剂:回收的毒奶不用销毁,稀释后光明正大的销售。
2,暗示毒奶企业:牛奶含有的三聚氰胺只要不超过标准,可以人为添加。
3,欺骗群众:检测出三聚氰胺牛奶可以放心喝。
4,帮毒奶事件解围:让所有食品都可以合法地含有三聚氰胺。

wc2196816 2008-10-10 22:41

我的孩子只给她喝原装进口的奶粉虽然贵了点,但是现在想来直了

787013109 2008-10-10 23:23

乳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table=95%][tr][td][align=center][size=1][size=18pt][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b][/size][/size][font=楷体_GB2312]第536号[/font][/align]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align=center][b][size=1][size=14pt][size=1][size=18pt]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size][/size][/size][/size][/b][/align][align=center]第一章 总  则[/align]    [b]第一条[/b]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b] 第二条 [/b]本条例所称乳品,是指生鲜乳和乳制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  第三条[/b]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b]  第四条[/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b]   第五条[/b] 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b]第六条[/b] 生鲜乳和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组织修订。
    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包括乳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乳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通用的乳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与乳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制定为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
    制定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婴幼儿身体特点和生长发育需要,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乳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立即组织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和监督措施。
    [b]第七条[/b] 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b] 第八条[/b] 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制定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奶畜养殖规模,科学安排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布局。
   [b] 第九条[/b]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依法生产经营。
[align=center]第二章 奶畜养殖[/align]  [b]  第十条[/b]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扶持奶畜养殖者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奶业发展资金,并鼓励对奶畜养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
    国家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险制度,对参保奶畜养殖者给予保费补助。
    [b]第十一条[/b]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向奶畜养殖者提供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
    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为奶畜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b]第十二条[/b] 设立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畜养殖规模;
    (二)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五)有对奶畜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六)有生鲜乳生产、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奶畜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b]第十三条[/b] 奶畜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奶畜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奶畜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生鲜乳生产、检测、销售情况;
    (六)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奶畜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逐步建立养殖档案。
    [b]第十四条[/b] 从事奶畜养殖,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禁止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
    [b]第十五条[/b] 奶畜养殖者应当确保奶畜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并确保奶畜接受强制免疫。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奶畜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当立即隔离、治疗或者做无害化处理。
    [b]第十六条[/b] 奶畜养殖者应当做好奶畜和养殖场所的动物防疫工作,发现奶畜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报告,停止生鲜乳生产,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奶畜养殖者对奶畜养殖过程中的排泄物、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处理。
    [b]第十七条[/b] 奶畜养殖者应当遵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奶畜养殖者对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
    [b]第十八条[/b] 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align=center]第三章 生鲜乳收购[/align]    [b]第十九条[/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按照方便奶畜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对生鲜乳收购站的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必要时,可以实行生鲜乳集中定点收购。
    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划布局,自行建设生鲜乳收购站或者收购原有生鲜乳收购站。
    [b]第二十条 [/b]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2年;生鲜乳收购站不再办理工商登记。
    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购生鲜乳。
    国家对生鲜乳收购站给予扶持和补贴,提高其机械化挤奶和生鲜乳冷藏运输能力。
    [b]第二十一条[/b]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及时对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运输设施等进行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检测费用不得向奶畜养殖者收取。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保持生鲜乳的质量。
    [b]第二十二条[/b]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畜主姓名、单次收购量、生鲜乳检测结果、销售去向等内容,并保存2年。
    [b]第二十三条[/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鲜乳价格的监控和通报,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价格、畜牧兽医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乳制品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者、奶畜养殖者代表组成的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供购销双方签订合同时参考。
    生鲜乳购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b]第二十四条[/b] 禁止收购下列生鲜乳:
    (一)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
    (二)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原料从事乳制品生产的除外;
    (三)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
    (四)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对前款规定的生鲜乳,经检测无误后,应当予以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措施。
    [b]第二十五条[/b] 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当降温至0-4℃。
    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
    生鲜乳交接单一式两份,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2年。准运证明和交接单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b]第二十六条[/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监测能力与监测任务相适应。
    [b]第二十七条[/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鲜乳进行监督抽查,并按照法定权限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监测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align=center]第四章 乳制品生产[/align]    [b]第二十八条[/b] 从事乳制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符合国家奶业产业政策;
    (二)厂房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与所生产的乳制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包装和检测设备;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废气、垃圾等污染物的处理设施;
    (六)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量监督部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征求所在地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乳制品生产。
    [b]第二十九条[/b]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采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乳制品生产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b]第三十条[/b]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乳制品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应当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b]第三十一条[/b]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逐批检测收购的生鲜乳,如实记录质量检测情况、供货者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查验运输车辆生鲜乳交接单。查验记录和生鲜乳交接单应当保存2年。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生鲜乳。
    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购进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标,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致病性的寄生虫和微生物、生物毒素以及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b] 第三十二条[/b] 生产乳制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的乳制品应当经过巴氏杀菌、高温杀菌、超高温杀菌或者其他有效方式杀菌。
    生产发酵乳制品的菌种应当纯良、无害,定期鉴定,防止杂菌污染。
    生产婴幼儿奶粉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不得添加任何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物质。
   [b] 第三十三条[/b] 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使用奶粉、黄油、乳清粉等原料加工的液态奶,应当在包装上注明;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
    婴幼儿奶粉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b]第三十四条[/b] 出厂的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出厂的乳制品逐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检验内容应当包括乳制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乳制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稳定剂以及酸奶中使用的菌种等;婴幼儿奶粉在出厂前还应当检测营养成分。对检验合格的乳制品应当标识检验合格证号;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检验报告应当保存2年。
  [b]  第三十五条 [/b]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销售的乳制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
   [b] 第三十六条[/b] 乳制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乳制品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或者生长发育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告知销售者、消费者,召回已经出厂、上市销售的乳制品,并记录召回情况。
    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align=center]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align]    [b]第三十七条[/b] 从事乳制品销售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有关证照。
    [b]第三十八条[/b]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b]  第三十九条[/b]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
    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b]   第四十条[/b] 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
    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b]  第四十一条[/b] 乳制品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b]第四十二条[/b]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
    乳制品销售者自行发现其销售的乳制品有前款规定情况的,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
    [b]第四十三条[/b]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
    乳制品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后,属于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的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追偿。
    [b]第四十四条[/b] 进口的乳品应当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尚未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b]第四十五条[/b] 出口乳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乳品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同时还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align=center]第六章 监督检查[/align]    [b]第四十六条[/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监督检查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并记录监督抽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需要对乳品进行抽样检查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b]第四十七条[/b] 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等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
    (五)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b]第四十八条[/b]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责令并监督生产企业召回、销售者停止销售。
   [b] 第四十九条[/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鲜乳购销过程中压级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b]第五十条[/b]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乳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及时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b]  第五十一条[/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同级卫生主管部门通报乳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乳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信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公布。
  [b]  第五十二条[/b]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   第五十三条[/b]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畜牧兽医、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举报乳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畜牧兽医、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和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完整地记录、保存。
    接到举报的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于实名举报,应当及时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align=center]第七章 法律责任[/align] [b]   第五十四条[/b] 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乳品,以及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b] 第五十五条[/b] 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乳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b]第五十六条[/b] 乳制品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产、不召回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召回;拒不停止生产、拒不召回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乳制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制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b]第五十七条[/b] 乳制品销售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追回;拒不停止销售、拒不追回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乳制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制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b]第五十八条[/b]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婴幼儿奶粉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者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不足、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从重处罚。
  [b]  第五十九条[/b]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由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  第六十条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收购的生鲜乳和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有许可证照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一)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
    (二)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
    (三)生鲜乳收购站收购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b] 第六十一条[/b] 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取得许可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法定要求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b] 第六十二条[/b] 畜牧兽医、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或者滥用职权、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lign=center]第八章 附  则[/align]    [b]第六十三条[/b] 草原牧区放牧饲养的奶畜所产的生鲜乳收购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b] 第六十四条[/b]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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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o 2008-10-11 00:14

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说的太好了,可惜好多人都不明白!

apu 2008-10-11 06:40

bs了这么多,有个屁用,到头来还不是一个样。就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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